特发服务智慧物业应用(一期)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计划要求,拟对特发服务智慧物业应用(一期)应用建设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特发服务智慧物业应用(一期)建设服务
采购内容:智慧物业应用(一期)建设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公告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4日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2年8月1日12:00前通过深圳阳光采购平台(www.szygcgpt.com)获取。
三、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10:00前。
投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特发服务公司
(联系人:周炜诗,联系电话:13620332196)
四、开标时间: 2022年8月4日14:00。时间如变化,将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特发服务公司
五、投标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及注册资金,若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平台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
2、近三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截止之日止),投标人至少具备2个物业智慧应用及平台产品及开发实施落地项目经验。包含但不限于智慧物业或智慧园区或智慧社区等相关项目开发实施落地项目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提供项目合同的扫描件[提供合同封面、项目规模、服务内容及盖章页,原件备查。)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三个年度的纳税证明。(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下载)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成员最多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单位成员共同签订、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扫描件(协议范本详见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项目要求。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主体方),并约定联合体单位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相应的责任以及有无承担相同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单位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工作内容详见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项目要求。最终版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以按照招标文件详细项目需求编制并送达开标地点的为准。
6、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需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上述条件之中,如有任意一条不满足,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六、联系人
报名、招标联系人:周炜诗;联系电话:13620332196
项目联系人:沈丛彬;联系电话:18028765989